受伤害擅寻医治疗 额外支出不予赔偿
发布日期:2012-08-04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23日,岑刚诉至法院,要求李传赔偿其在两家医院检查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共计12099元。李辨称岑也有过错,应减轻李的赔偿责任,且岑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再检查系单方扩大损失,不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岑刚酒后对李传出语不当,引起李传不满而双方相互打斗,岑刚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减轻李传的责任。岑刚应自行承担其经济损失20%的责任,李传承担岑刚经济损失80%的责任。由于岑刚未向法院提供其已经隆林县人民医院批准到外地医院进行再检查治疗的证据,也未向法院提供隆林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水平等不能对其伤病作出正确诊断的证据,因此,岑刚要求李传赔偿其到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再检查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李传赔偿岑刚的医疗费、交通费等3003元,驳回其要求赔偿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所支出的费用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问题
- 农村建房工人受伤治疗出院后如何赔偿 3个回答15
- 工厂受伤不予赔偿我该咋办 1个回答0
- 我是别人骑摩托车带我的,他和别的车撞上了,他死了,我受伤住院治疗 2个回答0
- 上海嘉定 工伤保险最后的赔偿是打到公司的账户上还是受伤员工的账户 4个回答5
- 农民工工地受伤(非违规操作),工地不予赔偿。该怎么办?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潍坊寿光市保险公司拒赔案成功维权案例
- 寒亭区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 寿光市地区蔬菜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
- 华济路2弄地块新建绿地项目(沙家浜)857证首日签约比例100%
- 潍坊奎文地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 潍坊青州地区列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成功追回欠款案件
- 肿瘤晚期患者术后死亡,和解一年后又起诉医院索赔96万
- 潍坊市高新区广告合同欠款成功追回案件
- 潍坊高新区承揽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 潍坊昌乐地区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女子虚构“苦情戏” 男网友殉情身亡
- 成功案例:拆除房屋二审判决670万元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运用多元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