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发布日期:2024-05-13 作者:赵荣烈律师
我们在寿光市人民法院,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我方当事人属于乘车人的身份。这辆车的车主和另外一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交警的认定,我方作为乘车人是无责任的。所以我方可以向两辆车的车主及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故发生之后,交警给我方出具了放车通知书,我方当事人在拿到通知书之后找到我们律师。在交警放车之前,我们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涉案的两辆车。后来我们通过法院起诉,向两辆车的车主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经伤残鉴定,我方当事人的伤残级别为一处九级,一处十级,加上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项目,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们26万多元的赔偿。由于之前查封了涉案车辆,所以我们在执行时可以从这辆车的标的中获得赔偿。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呢?首先要及时的找律师帮忙查封涉案车辆,否则车辆放行之后再执行就比较困难了。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帮当事人挽回了交通事故导致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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