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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冯某诈骗案:情节轻微,无罪释放

发布日期:2012-08-19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介绍】  冯梦实律师(13916309023)(徐家汇  1910号地铁可直达),是上海著名资深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12348专业团队律师,上海市社区服务律师团队著名律师。东方大嘉宾律师合作伙伴。    冯梦实律师,近20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本律师成功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担任多家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关系、工作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办案技巧。常驻办公地: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南楼2001 20XX年5月下旬,本律师仅用5天时间处理一起诈骗案,冯某因情节轻微被警方释放。
    20XX年8月5日上海市某区分局以冯某涉嫌诈骗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在逃亡一年多之后,冯某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分局投案自首。到案后,警方却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并口头告知委托人不予取保候审。
   本律师于20XX年5月28日介入后,即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母亲的介绍,本律师即确定了情节轻微构不成犯罪或有罪取保候审或在审判时要求缓刑的办案思路。在和办案警官沟通时,本律师首先从刑法第13条结合有关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冯某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认为冯某如其所述应不构成犯罪;其次,认为如果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构成诈骗罪的话,因其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从量刑的结果及主动投案的情况来看,如果取保候审后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警方采纳了律师的的第一种观点。
    律师无需会见,警方即于201X年6月2日对冯某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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