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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典型的离婚诉讼

发布日期:2012-08-20    作者:徐敏律师
      七月的一天,我接到来源广东的一个电话。
      电话是一个女当事人打的,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离婚。
      我通过电话通话初步了解下以下的事实:
      1、广东的这个电话,实际上是金华人打的。
      2、她丈夫也是金华人,两人在金华结婚登记的。
      3、双方协商过多次,均无法协议离婚。
      4、双方无婚前感情基础,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
      5、双方至今无子女,且已分居一年。
      我给出建议:婚姻是大事,离婚可以,但要慎重考虑再作出决定。

      几天后,这个女当事人直接到我办公室要求起诉离婚。
      见面再次交谈,并作笔录,分析事实,然后写起诉书,准备诉讼材料,立案。
      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度打电话给当事人,告知他对婚姻的态度,态度不一,但前后一致的要求是离婚撤诉。
      我对当事人说,撤诉对你不利。不管怎么样,你都坚持到开庭那天。

      开庭的当天,我开车接当事人一起去法院。在车上,当事人又问了很多关于这个案子方方面面的问题。
      以下是我对这个案子的部分意见:
      第一,如果你坚持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婚。
      第二,如果对方坚持不离婚,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小。
      第三,法院开庭的时候,会做调解工作,你的离婚很可能会在这个时候离婚。
      第四,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作最坏的打算。
      第五,作好第二次诉讼离婚的准备,甚至第三次诉讼离婚。
      第六,保持好心态,尽量不要因为离婚影响自己工作。
      当事人听到我这么说,心里还是有心事的。但是,确确实实,法律程序就是这么走的。没有万能的律师,交了律师费就肯定离婚的。
      好在当事人比较信任,我告诉了她一些注意点。

      法院开庭,法官先进行庭前调解。
      对方本人,还有亲戚一起到庭了,但是,一到庭,他们就指责起女当事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我说了一句,你们如果还想搀回这段婚姻,就劝劝双方,不要互相指责了,不然,这个婚姻肯定无法维系下去的。如果你们真的感觉以后无法共同生活一起了,就双方好好谈,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缓和双方矛盾的同时,双方经过思想,再上法官一直在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本案调解离婚。

      一次典型的离婚案件就这么完成代理了。其实写出来看上去也就这么简单,但一些过程中的注意点,却是很多离婚案件经验的总结。律师代理离婚,并不把案子做得越复杂越好。
(本文来源于://www.jh12348.com/Xumin/NewsView.asp?ID=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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