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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人员受贿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2-09-17    作者:孙心远律师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人员受贿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人员受贿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如何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人员受贿的责任。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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