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维修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2-09-18 作者:梁森律师
梁森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方收集证据,整理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1、被告支付维修费106万及逾期利息;2、拍卖、变卖法拉利车优先偿还原告上述款项。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不答辩也不出庭参加诉讼。最后法院经审理,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拍卖了豪车法拉利,原告得到了应得的高达110万元的维修费用。梁森律师的尽力尽职办案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并同意聘请梁森律师担任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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