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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要求第三者赔偿吗,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发布日期:2012-10-15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丈夫在外面找小三,妻子能要求第三者赔偿吗?谁插足了您的婚姻,就让谁赔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的问题。
一、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12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三的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
二、妻子能要求第三者赔偿吗?
举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一下妻子能能要求小三赔偿吗?问题:
谭某(女)与高某(男)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夫妻感情很好。20068月,高某的公司招聘钱某(女)为办公室主任,协助其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此后,高某对谭某逐渐冷淡,且经常不回家。2008年元月,谭某到高某公司听到有人议论,并叫钱某为老板娘,谭某这时才明白,丈夫和钱某产生了婚外恋,并在外同居。谭某为了顾及孩子感受,做了许多努力,企图挽回婚姻,但都无济于事。200810月,谭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高某起诉要求与她离婚。谭某认为是第三者钱某的不道德行为导致自己面临婚姻破裂,遂向钱某提出赔偿,她的要求能实现吗?
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钱某是第三者,但她并不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当事人,我国婚姻法对无过错方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没有具体规定。因此,谭某在离婚诉讼中只能向过错方即高某要求赔偿损害,而不能向第三者钱某要求赔偿。
即便将配偶权写进法律,原配可以追究小三的民事赔偿责任,实际操作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点在取证上,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于他人非法同居并以夫妻相称的,则双方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但这都需要证据,除非双方有婚生子,否则捉奸在床是一件难事儿。
上面从法律条文中解析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并从实际的案例中解读妻子能要求第三者赔偿吗?想必您对这一问题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面对现有的法律条文,我们怎样才能在法庭上争取更多的权益好呢?怎样才能结束这场婚姻?小编在这里建议无助的您,找一名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帮您,他们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能灵活应用法律条文,并熟悉法院审判流程,他们能为您争取到更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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