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去哪里起诉
发布日期:2012-10-29 作者:品然王玲律师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规定
——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①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宝安离婚律师,宝安婚姻法律师,宝安婚姻家庭律师,宝安夫妻财产分割律师,宝安抚养权律师)
问题:
一、对经常居住地的理解?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比:
一、双方当事人都是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当事人都是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劳动教养地或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④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 一三五一零七一三零一六
对比:
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⑤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宝安离婚律师,宝安婚姻法律师,宝安婚姻家庭律师,宝安夫妻财产分割律师,宝安抚养权律师)
对比: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
一、被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管权?
二、如几个被告住所地在同一辖区内,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⑦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三五一零七一三零一六
对比:
一、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宝安离婚律师,宝安婚姻法律师,宝安婚姻家庭律师,宝安夫妻财产分割律师,宝安抚养权律师)
。
相关法律问题
- 婚姻家庭!我要离婚 想请问律师财产该怎样分! 1个回答0
- 夫妻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5
- 已无事实婚姻2年、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办的个人保险在离婚后是否按夫妻 5个回答5
- 婚姻期间的夫妻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可以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的 4个回答0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有法律效力吗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