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成功辩护使一研究生重返校园

发布日期:2012-11-13    作者:110网律师
            2010年1月5日张健律师接受王某的委托,为其儿子王小某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刑事辩护。   基本案情:       2009年12月26日晚王小某驾驶其父亲王某的捷达轿车外出,在齐齐哈尔市某区一十子路口与一骑自行车老人相撞,造成骑车老人当场死亡,事发后,王小某及时报案,交警队认定王小谋负事故全部责任。       王某和张健律师讲:“孩子还在看守所羁押,孩子在国内某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如果被判刑就无法完成学业了,恳请律师为孩子辩护,付出多大代价都行,一定要孩子出来,张健律师耐心的给王某讲法律、分析王小某的案情。       经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最终张健律师决定为王小某申请免于起诉。具体方法:       一、先为王小某申请取保候审,经律师的努力,王某向公安机关交纳15万元的保证金后,王小某取保候审。       二、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得到家属的谅解。       本案要想免于起诉,首先,必须和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请求家属向司法机关提成请求,要求司法机关对肇事司机免于刑事处罚。       三、向检察院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证申请,争得检察院的同意,为王小某申请免于起诉。       案件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张健律师在多次和死者家属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王小某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张健律师成功的为王小谋办理了免于起诉,使一个在读研究生从新返回校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