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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享受期限(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生育津贴的享受期限为: 顺产按4个月缴费工资支付;难产按4.5个月缴费工资支付;3-7个月流产按42天日缴费工资支付;3个月以内流产的按20或30天日缴费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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