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的职工退休办理条件(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缴费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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