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诉法条变动:再审方式
发布日期:201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新法第244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解读:
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做法导致——有的原审法院在之前裁判过程中已经做了充分讨论,甚至还经过审委会讨论,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看法,很难改变原有认识。另,有的案件之所以错误,是由于受到当地有关部门或个人干涉,由其再审仍难以摆脱这些影响,故增加此规定。
考察方式:
原则上应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其他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时,也可以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但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
相关法律问题
- 原合同和付款方式价格变动怎么办 0个回答0
- 二审判决后,如何申请再审 4个回答0
- 小产权房屋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公证吗? 5个回答0
- 个人房贷放款及还款方式 2个回答5
- 申请再审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