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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买卖不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

发布日期:2013-02-02    作者:110网律师
一、先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要求确认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的请求,应予支持; 二、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三、既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也未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先合法取得标的物占有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四、既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也未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取得标的物占有的,先行支付价款或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请求,一般应予支持,但其他买受人主张合同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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