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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修改

发布日期:2013-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宪法修改的方式

  1、全面修改   2、部分修改   3、无形修改

  二、宪法修改的程序

  1、提案:在我国,宪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2、审定:在宪法修正案提出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宪法“应否修改”作原则上审查与决定的程序。这一程序在有些国家并不存在。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宪法如何修改,而在于决定宪法应否修改。

  3、起草:在决定宪法应该修改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决定修改的部分进行具体的草案拟定。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不是决定宪法应否修改,而是决定宪法条文应该如何修改。

  4、议决:在我国,宪法修正案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5、公布:宪法修正案只有公布以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我国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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