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的丈夫意外身亡,财产归属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女主人的二婚丈夫出车祸意外身亡,女主人是否拥有财产享有权?其身亡丈夫的两个孩子挣着说财产全归他们所有,其他人不允许拥有。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就具有了合法的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死亡发生继承前,其配偶有权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男方的个人财产和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依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均分割。
如果男方和女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具有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女方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据继承法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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