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知职工债权清单公示请求职工债权保护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学习札记225】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5(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4-26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钮某因不知职工债权清单公示请求职工债权保护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裁判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对破产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形下职工在诉讼前有权也应要求更正,以减少诉讼并提高争议解决效率,但职工因不能归责于己的原因错过向管理人提出要求的期限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不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为前提。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6期,总第24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2月第1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更正经济补偿金破产劳动债权确认案【学习札记7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7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因拒与将满十年工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诉张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学习札记99】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99(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因劳动过错导致公司损失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8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8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作为国有公司改制留任人员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学习札记19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9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在无委托基础的拍卖中善意取得标的物请求交付合同纠纷案【学习札记201】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01(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因房屋面积减少诉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学习札记20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03(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以公司人格混同为由诉淮安某公司淮安某港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学习札记21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1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以被执行人某公司系履行合同向其支付款项为由执行异议案【学习札记215】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15(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学习札记216】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16(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隐瞒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重要信息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学习札记22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