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男子强迫精神病妻子卖淫 称为孩子挣奶粉钱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110网律师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就在苏北一个偏远的村庄,一个禽兽丈夫竟把自己患精神病的妻子当成了“摇钱树”,自己充当“皮条客”,逼迫妻子卖淫。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丈夫王某和嫖客杨某、孙某纷纷获刑。
据了解,王某五十多岁,文盲,没有什么亲戚,家中一贫如洗。2008年的一天,他在街上偶遇一名自称无家可归的女精神病人李某,遂带回家中留为其妻共同生活,二人一直同居,并育有一女。2010年5月至2011年底,被告人王某以要挣钱给孩子买奶粉为由,在明知李某为精神病人的情况下,仍然以10元、20元不等的价格将李某介绍给被告人杨某、孙某嫖宿,而被告人杨某、孙某在明知李某是精神病人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和李某发生了性关系。后经邻居举报,邳州市公安局民警分别将被告人王某、杨某、孙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为了收取一定钱物,介绍被告人杨某、孙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杨某、孙某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孙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