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江北区朱某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113万元案例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1月6日,在江北区某设备有限公司上班的安微人朱某下班回家途中,被王某驾驶的轿车撞成重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朱某的家人通过甘忠良律师的网站了解其详细信息后,来到甘忠良律师事务所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听了甘忠良律师的详细解释后,朱某的家人委托其办理朱某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接受委托后,甘忠良律师及朱某家人和肇事司机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朱某家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53余万元。
甘忠良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朱某是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的同时,甘忠良律师收集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向江北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2月21日,江北区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甘忠良律师帮助朱某家人向江北区社保中心申请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朱某家人获得相关的工伤赔偿款项60余万元。 朱某家人对案件的最后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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