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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裸聊为名骗取网民充值款构成诈骗案【学习札记229】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9(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6-1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裸聊为名骗取网民充值款构成诈骗案【学习札记229】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9(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金某某等以裸聊为名骗取网民充值款构成诈骗案(2013参阅案例1号)
【裁判摘要】
行为人开设网站,以向网民提供私聊、裸聊服务为名,诱使网民充值,而实际并不提供相应服务,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明知他人通过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费用结算服务的,以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总第25辑,法律出版社  20134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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