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回家途中受伤受益人合理赔偿
发布日期:2013-0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另查明,原告系农村居民,无驾驶摩托车资格,其父亲出生于1934年2月12日,由原告兄妹五人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原告之子出生于1996年3月25日,由原告和妻子抚养,两位被抚养人均系农村居民。
分歧:原告魏某诉被告倪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魏某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计481761.45元。
被告倪某辩称:原告受伤与被告无关;原告诉状多处不是事实,吃饭后,是被告要把振动棒归还原主,原告听到后说跟着去玩,不是被告叫原告送的;原告受伤是单方事故,同样与被告无关;事发后,被告回家途中看到原告受伤,主动联系医院,帮助其治疗;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倪某赔偿原告魏某经济损失110513.11元,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驳回原告魏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26元,由原告魏某负担5968元,被告倪某负担2558元。
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是否应该对原告帮工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在民间,义务帮工是一种常见的社会关系,在一方急需人手之时,街坊邻居、亲朋好友、同事等前来帮忙而不收取报酬,是十分普遍的。由于义务帮工是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自愿无偿地提供劳务的行为,其帮工活动的利益成果均由被帮工人享有。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生损害或受害的情形,被帮工人往往要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本案中,被告家打水泥地,原告义务帮工,饭后原告又骑摩托车义务送被告到西王街道归还振动棒,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义务帮工关系。原告在义务帮工结束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原告系酒后无证驾驶,又未能尽到谨慎驾驶及注意义务,故对其伤害后果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明知原告中午已饮酒,无驾驶摩托车资格,但未拒绝原告骑摩托车义务送被告到西王街道归还振动棒,对原告的伤害后果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定对原告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法院认定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下:医疗费81660.25元;受伤及休息期间护理费8977元(原告住院时间加出院后三个月),长期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20年×5285元/年×70%﹦73990元(本地护理费每天约为45元左右,原告主张按5285元/年计算,按原告主张计算);误工费33840元(原告自受伤之日至定残日前一天持续误工,误工时间为852天,按原告主张47元/天,误工费为40044元,因原告主张33840元,故按原告主张33840元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原告实际住院101天,可按15元/天计算,因原告主张1000元,故按原告主张1000元计算);营养费2865元(原告住院时间加出院后三个月,每天15元);残疾赔偿金102994.80元(原告本人残疾赔偿金20年×5285元/年×84%﹦88788元、被抚养人(父亲)生活费5年×4957元/年÷5人﹦4957元、被抚养人(孩子)生活费5年×4957元/年÷2人﹦12392.50元,原告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共为14206.80元,按原告主张14206.80元计算);鉴定费2250元;精神抚慰金酌定为60000元、交通费酌定为800元;原告以上主张超出部分法院均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告经济损失合计368377.05元,被告应承担30%赔偿责任即110513.11元。
(作者单位: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义务帮工受伤致残,受益人是否应该赔偿/彭行锋
- 义务帮工受伤害受益人担责赔偿
- 义务帮工受伤害受益人担责赔偿
- 前妻去世, 留有十万保险赔偿金 。没有注明受益人,我和前妻有一男孩,我为监护人,请问前妻遗产在我儿子和岳母间如何继承?
- 单位已经安排食宿 员工下班回家途中受伤
- 邻里有求义务帮工 意外受伤当获赔偿
- 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干活途中由于装载机挖土导致上面塌方把我爸爸给砸伤,造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请问该由谁承担责任。如何要求赔偿?谢谢!
- 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干活途中由于装载机挖土导致上面塌方把我爸爸给砸伤,造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请问该由谁承担责任。如何要求赔偿?谢谢!
- 送餐途中受伤被辞退 单位败诉赔偿4万元
- 义务帮工受伤被帮人应该合理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某服装在短视频直播带货构成商标侵权被判惩罚性赔偿300万
- 出租人没有违约,但承租人无法经营,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电商网店“一件代发”不进货代销商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与相关问题
-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被告应该如何利用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
- 委托代写的专利申请文稿不符约定质量能否要求退款?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案例|张晓晗律师团队为某实业企业“数据资产信用贷款1000万”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