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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夫妻谎称可送落榜生进高校收取考生49万元

发布日期:2013-07-01    作者:110网律师
谎称能将落榜考生送进正规高校,假夫妻联手收取考生49万元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2013年6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胡军返还9万元给原告陈斌;被告王蓉返还20万元给原告陈斌。
2010年5月,原告陈斌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两被告,两被告自称夫妻(经查明,两被告并非夫妻关系),并称其能办理高考落榜生入读高校。原告遂委托两被告办理数名学生入读北京交通大学事宜。被告胡军于2011年6月11日收取原告现金9万元,并出具收据一份,载明收到原告办事费用9万元,事未办成,原数退还。此外,原告分三次向被告王蓉的账户转款共计40万元。后两被告未能办成原告委托事项,原告即要求退款。被告王蓉于2012年4月19日向原告账户转款20万元。余款至今未还,故引发本案纠纷。
庭审中,两被告辩称:原告所称不属实,两被告共计收到原告49万元,但为办理原告委托事项已花去9万余元费用。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作为自然人,并非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故其无权收取中介费或其他费用并承诺为原告亲友办理入学事宜,且两被告并未为原告亲友办成所托事项。故两被告收取原告款项无合法根据,依法构成不当得利,应分别将所收取的款项予以退还。故被告胡军应退还原告9万元,被告王蓉应退还原告20万元;两被告主张在为原告办事过程中花费9万余元,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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