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涉外离婚案件办案小结

发布日期:2013-07-21    作者:许丽丽律师
201334月,本人在厦门漳州龙海市人民法院办理了加拿大籍夫妇的离婚案件。就相关办案经验和心得,进行如下总结:
一、审查当事人的婚姻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护照、签证),确定是否属于我国法院管辖,以及具体由哪家法院管辖。
二、办理身份文件、委托文件的公证,前往相关部门开具居留许可证明、工作证明等文件。
三、针对离婚、子女抚养、国内财产分割等问题,起草离婚意见书和起诉状。
四、涉外离婚案件立案难,是实践中一个非常普遍的难题。目前,除了北京、上海以外,其他城市和地区的法院还非常缺乏涉外离婚诉讼的成熟判例,立案法官比较慎重,因此,律师用过硬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技巧说服法官相当重要,这样才能尽快的帮助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
五、由于有些国家不认同《调解书》的效力,诉讼中应尽量与法官沟通,以取得《判决书》这种裁判文书。
六、涉外离婚案件对裁判文书有特殊的格式和行文要求,也应与法官进行一定的沟通。
综上,由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本律师认为代理此类案件具有最为关键的三点,一是丰富的该类案件办案经验,代理律师必须清楚了解办理程序、文件要求,防止来回补正材料拖延了案件办理时间;二是代理律师必须在诉讼的每个程序中与法官做好沟通,准备好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以说服法官;三是在诉讼的每一个步骤,应当细致认真,以避免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文件、居留证明、工作证明、诉状、判决书等众多文书不符合法律要求而重新补正,耽误时间和当事人的精力物力。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张亮律师
山东淄博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