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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工伤该如何理赔

发布日期:2013-08-17    作者:连会有律师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QQ13848031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理赔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07324日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然后我就住院治疗,这其中医疗费用全部由我自己承担(单位出了一部分其他的有我家人外借),当时交通队认定我们双方各占50%责任,可是当时我没有找到对方,现在也一样。事隔两年我工伤办好了,可是在工伤理赔方面又出事了,医疗部门说我是交通事故而且各占一半责任,所以在医药费和评残方面只能给我报一半医药费。是这样的吗?请各位律师帮帮我好吗?
  1、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的报销与你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无关
  2、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问题
  【法律链接】
  (1)劳动部《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规定:“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2)《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苏办发(1996)271]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也应认定为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死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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