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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理赔诉讼如何判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保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时已经超过保险理赔的2年期限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已经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户委托成功汽车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只是一份口头协议  
 


  【案件梗概】

  吕大军以乐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其小汽车“公爵王”购买车辆保险,保额34万元,每月上缴7800元左右的保费,承保范围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坐车者人身意外保险等。

  2001年4月16日,吕大军驾驶的“公爵王”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汽车底盘严重受损。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定价,确定车辆损失的项目及维修工时数合计金额13368元。此后,吕大军委托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金,他则前往深圳经商。

  2003年,修配厂因保险公司拒赔向吕大军索要汽车修理费,并将其告上法庭,双方这场官司直到2005年仍未有结果。此时,吕大军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以保险理赔请求超过2年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

  “我不想打官司,只要拿回应得的保险理赔金。”9月28日,当记者拨通吕大军的电话时,他刚忙完自己的生意回到家。原以为吕大军的生活并不富裕,才会为了13368元的保险理赔金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斤斤计较。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吕大军在当地开的几家店颇有些名气。他家里原先有3辆车,奔驰、丰田“子弹头”和“公爵王”。不久前,刚把与保险公司闹得不愉快的公爵王卖了,换了辆新车。按理说,以吕大军的家境,13368元的保险理赔应该是九牛一毛,为何如此执着地要与保险公司纠缠?

  保险专业户喊冤

  吕大军自称自己是个保险“爱好者”。他告诉记者,“我给全家人都买了保险,1年保费4万多元。”他表示,一直知道保险业在众多行业中的投诉率最高,电视上也常常曝光某家保险公司拒赔案例,但是还是买了很多保险。

  “我给家人和自己买了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此外,他还透露,他的奔驰车每年上缴保费是2万多元,丰田的保费在1.6万元左右,而出事的“公爵王”每年也需要缴纳7800元的保费。

  值得一提的是,吕大军在为“公爵王”购买保单时,是以当地一家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投保的。他解释道,根据人保财险的规定,公司车辆投保可以获得100%理赔,而个人车辆投保只能获赔80%的赔偿金。所以,他决定将自己的车挂靠在朋友开的公司名下。

  吕大军指出,媒体一直报道保险公司变着法地找借口拒赔,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他给3辆轿车都上了全套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意外保险、不计免赔责任保险等。

  然而回忆起爱车“公爵王”从出事到理赔的整个过程,吕大军实在觉得冤枉。2001年4月16日,吕大军驾驶“公爵王”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由于当地进行市政建设修路,吕大军的车陷入泥坑,造成底盘严重受损。他当即拨打人保财险95518理赔专线,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车辆定损。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定价,确定车辆损失的项目及维修工时数,合计金额13368元,其中水箱修理费、保险杠损失维修费等合计12168元,工时费1200元。

  “没有想到,买了全套保险产品,公司仍然拒赔”,吕大军显然有些无奈。

  口头协议遭质疑

  人保财险负责保险理赔事务的郭先生表示,吕大军在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超过2年时效,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处理。

  其实,根据吕大军的描述,没有理由在2年有效期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于是,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一切只因为一份口头协议。根据吕大军介绍,他的车一直是由一家名叫成功汽车修配厂进行维修,由于彼此关系不错,因此,他与修配厂老板口头约定,汽车修理费由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要。

  吕大军表示,之前自己的车子也维修过几次,修配厂与保险公司的沟通都挺不错,“所以当时也没多考虑就让修配厂去操作了。”没有想到这次修配厂却无法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金,而吕大军也没有向修配厂支付修理费,于是修配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吕大军支付13368元维修费。

  官司一场接一场,吕大军在一审败诉后,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结果申诉却被驳回。吕大军向记者透露,法院审理每次花费545元,再加上二审聘请的辩护律师,“前后打官司花了2000多元”。

  朋友都不理解吕大军的执着,而吕大军则表示,“我只是想弄个明白为什么保险公司就不赔钱了”。

  4年理赔申诉难

  据吕大军所言,在车辆发生意外后,他将保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保险理赔相关资料全部交给汽车修配厂全权处理后,便去深圳经商,这一去就是2年。等吕大军再次回到家乡,修配厂老板告诉他,保险公司拒绝对2年前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此后,吕大军和修配厂陷入官司纠纷。一直到2005年,三方关系似乎进入一种进退维谷的状态。于是,吕大军向律师咨询,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结束4年的理赔,而律师的回答让他有些诧异。

  在律师看来,吕大军与汽车修配厂争论不休以至对簿公堂完全没有必要,吕大军真正应该据理力争的对象是保险公司。尽管保险公司一再强调,吕大军的请求理赔已经超过2年的期限,但是律师坚持认为,吕大军在发生意外后2年内,不止一次通过修配厂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是保险公司一再拖延才导致超过理赔期限。

  对此,人保财险的郭先生表示,保险公司不会无故拒赔,吕大军的案子可能是汽车修配厂在提出理赔请求时延误了时间。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解释,吕大军显然不能接受,在和修配厂打官司的时候,修配厂方面明确表示多次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但保险公司因手续不齐等各种原因拒赔。“可是资料就是这么多,前几次理赔都很顺利,怎么这次就手续不全了?”吕大军表示不解。

  郭先生称,人保财险在年底时都会提醒需要索赔的客户,在2年时效内完成理赔申请。他表示,“我曾经试图联系吕先生,但是手机号码不对。”但是吕大军表示,从未接到保险公司的提醒,也从来没有更换电话。保险公司和吕大军各执一词。

  现在,吕大军已经将那辆让他伤心的“公爵王”变卖换了辆新车,他告诉记者,希望新闻媒体能够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保险公司还保户一个说法。


   张颖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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