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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随意处分孩子的存款吗?

发布日期:2013-10-05    作者:任文娟律师
父母有权随意处分孩子的存款吗?
案例:
小明5岁时父母离异,他与目前一起生活,父亲每月给小明一定的生活费,并将一笔3万元的存款以小明的名义存入银行一备孩子急需。而母亲生活并不宽裕,因此时不时从小明账户取钱周济生活。小明非常喜欢钢琴,希望母亲能为自己购买一台。但母亲实在无法提供这笔钱,于是小明的母亲向前夫提出要求他来购买。当前夫得知自己给孩子存的3万元钱被挪作生活费时非常气愤,要求母亲尽快返还上述钱款。请问,小明的母亲可以将小明的存款支付生活费吗?
分析:
     小明的母亲无权随意处分小明的存款。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附魔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本案中,小明父亲的法定监护人身份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对小明一样具有监护权。小明的父亲给予其的3万元,是小明自己的存款,其目前只能代其保管而不能私自使用。小明母亲擅自挪用的行为是侵害了小明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其前夫的监护权,所以她需要归还前夫为小明准备的存款。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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