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配案例
发布日期:2013-10-08 作者:110网律师
季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况介绍: 2001年5月,26岁的肖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李某某,并于2002年1月喜结良缘。早在2001年,肖某某已买下黄埔路上一套总价为58万元的房屋,凑了首付款44万元,并陆续还贷。直至两人结婚当月,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尚欠29.9万余元,房屋产权仍登记在肖某某名下,并由他来还贷。结婚一年半有余,肖某某将银行贷款全部还清。 一晃两人结婚已过九个年头,夫妻俩也有了一个2岁的宝宝,但双方感情却因生活琐事从略生间隙到矛盾激化。去年,李某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她认为房屋为肖某某出资购买,同意归肖某某所有。但房屋价格已跃至336万元,肖某某应给付夫妻还贷期间房屋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肖某某所有、肖某某补偿李某某77万元。 案件分析:肖某某婚前付了首付款买好房,婚后房屋产权登记在他名下并由他还贷,十多年间房屋增值了288万元。然而,结婚九年后,妻子李某某提出离婚,并要求肖某某给付自己夫妻还贷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近日,南京秦淮区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一审判决房屋产权归肖某某所有,肖某某给付李某某房屋增值部分补偿款77万元。 季律师答疑 问:婚前个人房产且婚后由首付方一人负责还贷,婚后算夫妻共同还贷吗? 答:本案中,房屋是男方肖某某的婚前个人财产,房贷也由他在婚后一年半负责还清。然而,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结婚当月,肖某某尚欠银行的19.9万余元房屋贷款用婚后共同财产还清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还贷。 问:为何男方要对女方支付补偿款77万元? 答:本案中,房屋购房款为58万元,夫妻俩婚后共同还贷29.9万余元,房屋现价款336万元,按照夫妻共同还贷款与购房款的比例,可以折算出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钱款。因此,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这部分增值钱款的一半作为补偿。 |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商品房是否系夫妻共同共有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39(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男方父母出资购婚房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离婚时法院判决女方分得百分之二十房产
- 男方父母出资购婚房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离婚时法院判决女方分得百分之二十房产
- 婚前一方用父母给予自己的钱交购房首付,婚后夫妻共同换按揭部分,房产登记在交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配财产?谢谢啊
- 婚前一方用父母给予自己的钱交购房首付,婚后夫妻共同换按揭部分,房产登记在交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配财产?谢谢啊
- 婚后买房,共同还贷房产咋分
-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升值部分怎么分配
-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是
- 结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又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