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娘家陪嫁的财产是归妻子个人所有吗?

发布日期:2013-11-13    作者:110网律师
娘家陪嫁的财产是归妻子个人所有吗?
案例:
谢某与李某因大学恋爱结婚,因男方谢某家境不好,李某的父母为担心女儿受苦,故在结婚前以给女儿嫁妆名义陪送了李某一些钱和首饰。最终,两人因无法共同生活,李某遂提出离婚。问,这些李某的带入刘某家的嫁妆是否会成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分析:
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其中,一方婚前财产系夫妻个人财产。本案中,娘家陪嫁女儿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从赠与交付赠与人时,发生赠与我所有权转移。这就是说,当女儿接受这些财产之后就成为女儿个人的财产。
本案中,李某家人陪送她的钱和首饰属于李某家人赠与其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会因为二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8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