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超期不到一年未还不属无证
发布日期:2013-12-19 作者:110网律师
法院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
驾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2010年10月21日,姚先生驾驶自家小轿车在淮河路与交通路口与邱先生骑的电动车发生事故,致邱先生重伤。
经交巡警部门认定,姚先生与邱先生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后经调解,姚先生赔偿了受害人邱先生各项损失计9.38万元。
当他携带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吃了闭门羹。
于是,姚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驾照未换算不算无证驾驶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姚先生持有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过期,应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的情形,按照交强险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法院查明,2009年10月28日,姚先生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一份。
另查明,姚先生于2004年9月26日初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应于2010年9月26日前到公安部门换证。但姚先生未换证。
二七区法院认为,保险公司辩称姚先生未按期换证驾驶机动车辆属无证驾驶,故不予理赔,于法无据。
只要没被吊销,驾照就有效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或取得后被注销这两种情况,在取得驾驶证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内,都不属于无证驾驶。
所以,如果在年检到期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驾驶证过期未按期换证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姚先生的驾驶证应在2010年9月26日前换证,发生事故的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姚先生所持驾照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尚不足一年,未被吊销,因此不是无证驾驶。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向姚先生支付保险赔偿金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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