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出卖人又把房屋卖与第三人,房屋最后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14-01-20    作者:110网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形。例如,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购买乙的一套房屋,之后甲付了一定的房款,并且住进所购房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没有过户。后乙因他人出价高,又将房屋卖给了丙,乙丙双方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前后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房屋应该归谁所有呢?对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作为不动产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只有在办理了权属登记后,才能发生转移。可见,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形,房屋最后归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所有。对于没有获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