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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发布日期:2014-01-21    作者:柴建民律师
八部门联合举办发布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无处藏身
来源: 2014-01-17 法制日报要闻 发布时间: 2014-01-17 11:07 阅读次数:

  本报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蒋皓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八部门16日在此间联合举行“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采取的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八部门指出,诚信是基础性道德,是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响应、相互支撑,使各自信用管理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和广泛影响,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信用惩戒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三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八部门表示,这些措施将很快得到实施。采取这些措施,就是要让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努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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