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交通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一年多依法维权终于等来胜诉的一审判决

发布日期:2014-02-28    作者:110网律师
201264日晚,24岁的杜某刚从杭州回宜昌不久,就在某工业园路口遭遇车祸当场身亡
杜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坐同事小工的摩托车在路口被一辆严重超载的无牌大货车碰撞、碾压致死。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与摩托车对事故承担对等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被害人家属委托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易海燕律师在交警部门查询复制与案件有关的部分卷宗被拒绝,家属认为交警部门处事不公开不公正,继续委托律师起诉请求法院调取事故认定卷宗、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一起看似简单的机动车责任纠纷案件在宜昌某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案件定于2012913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没有调取事故认定的卷宗,对事故责任问题没有审理;保险公司还对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的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工资银行卡等等均提出异议,要求原告提供加盖办理单位公章的明细单方可承认其真实性。原告因此请求延长举证期限,委托律师到受害人杜某生前工作、居住、生活、消费的地方调取了大量的书证
第二次开庭因为其中一名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签收开庭传票,因为送达裁定文书问题被延误了六个多月。
后来的庭审终于在杜某死亡一年后举行,然而,货车驾驶员所在的公司居然在诉讼期间在工商部门申请了注销登记。关于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又成了诉讼的又一大难题------是继续追加股东为被告继续开庭审理?还是申请撤销该公司作为被告让法院早日制作判决文书?
焦点问题一个一个出现,就要一个一个解决。货车驾驶员和车主终于到庭说了话,事故当天驾驶员是在给车主运输,与工作单位无关。依法维权之路艰难而又漫长,有谁能等得起呢?201310月人民法院终于电话通知律师去领判决书,那是一份长达21页的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起诉按照受害人生前经常居住地杭州------浙江省城镇标准赔偿的请求。
经过了一年多时间的较量,承办律师虽然领到了这份胜诉的判决书,心里却并不轻松,因为这还只是一审的判决文书。摩托车车主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被一审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服已经上诉。从一个个诉讼请求到一笔笔赔款,以后要走的路还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