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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考点练习题:人身权(上)

发布日期:2014-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甲为一摩登女郎,为了留住青春,自拍多张写真集,并放入自己的博客之中。乙进入甲博客,浏览了甲的写真集并将该写真集贴到自己博客当中。则乙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D.既没有侵犯甲的隐私权,也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害问题,甲将自己的写真集贴入博客,是对自己隐私的处分行为,博客属于公开信息,故乙进入甲的博客不属于侵害甲的隐私权的行为乙将甲的写真集贴到自己的博客当中,不以营利为目的,同时也未丑化甲的肖像,所以也不构成侵害甲的肖像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2.某报社记者甲为报道当地某女个体户乙的发家历史,写了一篇精彩的报道叙述其在两年内快速致富的事迹,因为疏忽大意,甲将随报道配发的照片中乙的助理错登为丙(乙、丙均已经结婚),并且照片中显示与乙非常亲密。消息出现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一家报纸上,之后,当地人纷纷议论乙和丙有不正当关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某报社侵犯了丙的肖像权

  B.甲和报社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C.丙可以选择甲和报社承担侵权损害责任

  D.丙可以要求报社赔礼道歉或者恢复名誉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害肖像权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为报道而使用肖像,故不为侵害肖像权,A选项错误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不存在甲和报社共同侵权的问题,故B、C选项错误报社错用了丙的照片,并且导致乙、丙有不正当关系的议论,侵害了丙的名誉权,丙可以要求报社赔礼道歉或恢复名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法

  3.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侵害肖像权的问题侵害肖像权必须坚持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故本题中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均为侵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应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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