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4-03-26    作者:110网律师

本文只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咨询民定律师事务所张馨予律师。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是什么?

【效 力】:
债权让与有效成立后,即在让与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其中,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称为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则被称为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内部效力】:
1、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
(1)法律地位的取代。
(2)从权利随之转移。
(3)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的一切情况。
(4)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外部效力】:
2、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2)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抵消。如果对受让也享有债权,也可以直接主张和受让抵消。

【结 论】:
债权让与是通知主义,即:债权让与协议自签定时生效,未通知债务人不影响其效力,但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而已。



注:涉及具体法律问题,咨询张馨予律师。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