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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时企业向我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发布日期:2014-03-30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
最近,我去一家企业应聘,结果被选中,可是上班时企业让我交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理由是企业有这项规定,当职工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就把5000元现金返还给员工。请问,企业向我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回答:
一些企业或公司为了让求职者更好地工作,同时避免被录用的员工暗中到别的单位应聘。采取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办法,目的是为了约束员工。你来信反映的问题是当前企业或公司招聘员工中存在较普遍的一个问题。
企业向求职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部发布的《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非法收费的通知》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
你现在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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