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分得大部分财产

发布日期:2014-04-02    作者:110网律师

男方婚内重大过错 ,女方分得大部分财产

男方婚外情 女方分得大部分财产
律师总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发生婚外情,是否会构成婚姻法中的“重大过错”关键在于女方是否有“证据”证明。
张某与白某经人介绍后认识,在相处过程中两人彼此欣赏,在确定对方就是自己终生伴侣的情况下,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办了结婚仪式。
婚后初期,两人感情较好,并没有太大的矛盾。但随着张某工作职位的晋升,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也相应的提高,男方开始嫌弃“糟糠之妻”,背着白某到婚恋网站以“离异”的身份进行征婚,并向上千名女性发送征婚邮件。后被白某发现并到公证处作了公证,张某在公证书面前,不得不撤销了在网站的注册。
在撤销网站的注册后,张某并未安分守己,仍然与多名网友往来。因白某所在的公司经常安排她出差,张某便公开与其中一位网友李某同居,导致李某怀孕,为不给张某的工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李某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后因张某承诺起诉离婚而一直未采取行动,导致两人关系恶化,在补偿第三者精神损失费十万元的情况下,两人解除同居关系。
在白某发现了张某与李某长期同居的不轨行为后,张某为使家庭关系得以维系,写下书面的保证书:“我在过去的半年内与李某发展了婚外情,持续同居半年,保证在与她解除同居关系后永不再来往。张某 2012年6月6日”
白某原本念及夫妻感情的来之不易,加上孩子年龄较小,并没有打算离婚。但在2012年10月份,白某在家中的电脑里发现了张某与七名女性的性爱视频。忍无可忍的白某作为原告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审诉讼中张某答辩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自己虽有过错但尚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两人将来完全有和好的可能性。原告方提交了被告方网上征婚的公证书、被告亲笔书写的《保证书》、被告与七名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视频、第三者到医院作人工流产的病历、被告方与第三者达成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申请了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后法院依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认为原告的离婚请求符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条件,本着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对婚后共有的两套房屋,按照评估价值的80%判归白某,并责令张某向白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孩子的抚养权由女方行使,张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700元,至孩子高中毕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