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保险公司拒赔或扣减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应对?
发布日期:2014-06-08 作者:史文洁律师
在最高院非医保公报案例未刊登之前,各地法院均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予以核定”的主张予以支持。保险公司在调解和庭审过程中经常重复的一句话是:“对于医疗费用,我们需要审核,对非医保用药的费用我们不同意赔付”。笔者认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非医保用药明显不属于抢救或治疗过程中必须使用的药品,或者对该非医保用药的使用与抢救或治疗没有明显的联系,否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非医保用药费用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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