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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8月2日参加“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咨询解答实录

发布日期:2014-08-04    作者:110网律师

职工隐婚入职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本报第302期“公益律师进社区”上周六网上普法

【字体:大 中 小】 新法制报 2014-08-04 02:10:24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编辑:舒晓露 作者:
本报“公益律师”网上解答网友 摄/记者秦方
  本报讯 首席记者方维芳报道:炎炎夏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转战网上,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上周六,本报第302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在新法制报“公益律师”内进行。短短两个小时内,本报公益律师们共接待了20多位网友的,咨询问题多为婚姻家庭、房屋租赁、劳动纠纷等。
  夫妻“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8月2日恰逢“七夕”,当天本报”公益律师“网上咨询活动,婚姻家庭类问题也成了咨询的一大热点。
  网友“心思”一大早就等候在网上,她最近遇到了婚姻问题需要咨询。网友“心思”称,2013年5月,她发现丈夫与李某有暧昧关系,出于对今后生活的考虑,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洁身自好,若一方在婚姻期间背叛对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必须支付30万元补偿金。2014年5月6日,网友“心思”在家中发现丈夫与李某的不轨行为,于是在7月份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按照夫妻忠诚协议补偿自己30万元。丈夫同意离婚,但认为夫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补偿30万元。“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友“心思”问。
  “相互忠实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律师称,《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
  “你们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相互忠实义务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协议有效,应受法律保护。”邝宪平认为。
  网友“白衣飘飘”的遭遇与网友“心思”类似,只是她与男友还处于未婚状态。网友“白衣飘飘”称,她与男朋友在一起已经两年,准备结婚时,发现男朋友又与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了,并导致了该女孩怀孕。现在,男朋友想抛弃她,并愿意支付20万元给她作为补偿。请问,该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认为,在民事中,如果法无禁止即可行。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共道德的情形,那么该协议就是真实有效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职工隐婚入职不构成合同欺诈
  隐婚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常见,特别是职场中的女性,网友“月光妖娆”就是其中一个。但是,最近网友“月光妖娆”的隐婚被公司发现后,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网友“月光妖娆”称,今年5月,她应聘到一家外资日化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在填写入职登记表时,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她填了“未婚”。7月份,由于意外怀孕且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为住院“保胎”,她向公司说明真相。不久,公司以“入职时存在欺诈”为由,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网友“月光妖娆”想知道,女职工“隐婚”入职是否构成欺诈呢?
  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范围仅局限在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负有告知义务。婚姻状况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相关性,因此,单位知情权行使范围并不涉及到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据此,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也不属于单位知情权的范围,并非职工必须告知用人单位的事项。由此可见,隐婚不能构成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欺诈,隐瞒婚姻状况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咨询实录
  房东是否有权收回转租的房子?
  网友“月光如雪”:我通过袁某租了200平方米的店面从事餐饮经营,租期十年。我按照袁某的要求每月转账至孙某账户,期限已经长达两年。一年前开始,孙某经常到我公司了解经营情况,且孙某为该店面房主。现孙某以袁某无权转租为由,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请问,孙某的要求能够得到支持吗?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应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因此,按照你的叙述,并结合法律规定,显然孙某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单位单方面职位调动是否有效?
  网友“诚实”: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可是单位现在准备把我从现在的城市调动到另一个城市。这个城市我不愿意去,请问,单位单方面的调动是否有效?
律师:你们单位进行工作地点变动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因此,你们单位这种单方面变更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员工何时休年假谁说了算?
  网友“我心飞飞”:公司近日制定了《年休假休息规定》,要求凡享有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必须在10月底之前休完。我认为,何时休带薪年休假是自己的权利,不应当由公司一方说了算。请问,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休带薪年休假的时间安排并非公司一方说了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租客是否有权优先购买租住房屋?
  网友“刀客”:我是一房屋的租客,与房东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现在合同还有六个月到期,房东将房子低价卖给了其二弟。请问,我如果要求优先购买该房屋,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等,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按照你的情况并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你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来源://jxfzb.jxnews.com.cn/system/2014/08/04/013247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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