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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计生干部收好处费致19户超生被判2年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9月12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支喜滥用职权案,一审以被告人刘支喜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月至2006年3月间,被告人刘支喜在任本县瑶沟乡瑶沟村计划生育副主任期间,明知计划生育对象户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想超生,但受金钱和利益的驱动,不法使用自己的权利,或为计划生育对象户直接提供假接管迁出证明;或为计划生育对象户提供假证明信息;或为他人提供的假接管证明不经核实草率签字同意迁出,导致本村19户村民计划外超生二胎,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支喜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规定,收受计划生育对象户的“好处费”,接受吃请、洗澡等消费,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刘支喜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受到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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