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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发生事故不是最近路程,不能算工伤吗??

发布日期:2014-11-27    作者:董作义律师
前一段时间,我们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曾经接到这样一个咨询电话,当事人刘某来电话说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宝马车给撞到了,导致右腿被截肢,随后刘某便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当地劳动局依据刘霞所准备的材料,经过审查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服,认为不是工伤,理由是刘某回家走的路线绕远了,不是回家的最近路程,因此不认可是在下班后回家路上发生的。单位向当地法院提出了诉讼。
随后刘某一家人找到了我们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我们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接待了他们。董作义律师对法律条文做出了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该做出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立场出发。“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至于该路线是否最近,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
我们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是“不成功可全额退费”的收费模式,最大化的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希望这篇文章可以解决大家的困扰,如果还有什么别的疑问欢迎大家来电咨询010-5165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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