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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5-01-13    作者:张静律师
对于小产权房,因为产生原因不同,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样,有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也有因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而产生的;有因购房协议得到的,也有因赠与、继承得到的等等。
 
在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房处理政策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中涉及小产权房分割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双方竞价,价高者得,给另一方找补。如都不愿意竞价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小产权房确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双方愿意分割时再行分割。例如:对于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应依法予以分割;对于因受赠与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应严格审查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表面为赠与实为买卖的赠与合同应依法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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