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律师解读私自录音是否合法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14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情简介
通过非常规手段、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证据在法律和实践中是怎样被认定的?
怎样获取合法有效的录音证据?
二、私自录音证据并非绝对无效
    1995年实施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但是,这一批复内容随后被新的规定替代,而根据新的规定,私自录音取得的证据并非绝对无效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但是,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的规定,是有证明力的。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在录音时没有侵犯他人权益或其他违法行为,如胁迫他人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侵犯他人隐私等,且能够证明录音的真实性,这样获得的证据就是有证明力的。
    “在刑事诉讼中,目前未见专门的证据规定。”但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于视听资料证明力的详细规定。这些规定并未否定私自录音的证据效力,因此,这类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也有适用的可能。
三、合法录音证据要真实完整
    在诉讼中,要使录音证据被采纳,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录音证据的取得需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录音当事人谈话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不能以威胁、引诱等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方式使当事人作出有违本意的意思表示,录音的内容要真实。
    二是录音在形式上不能有疑点。举证人要保证出示的录音未经过剪辑、增加、删改、编辑等伪造、变造情形,内容完整,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另外,应尽量提供录音的原件,录音是复制件的,要进行相应的核对、说明,并由制作人和原件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是还要结合其他证据加以证明。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是使视听资料具备证明力的条件。因此,还应当尽可能地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作为佐证,证明录音的真实性。
四、有效录音证据获取办法
要保证录音证据合法有效,可以从客观条件和谈话技巧两方面入手。首先,录音时应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录音设备和录音环境,以保证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其次,在谈话技巧上,录音时可以说明一下自己的身份及录音时间,或是在对话中提到对方身份信息,以证明对方的身份,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此外,谈话内容要围绕案情与想要证明的事项进行,尽量不要提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信息,否则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谈话时态度要理智,不要出现无谓的人身攻击或过激言论,以免有威胁之嫌,影响录音的合法性与证明力。
上述内容来源于2015年1月14日河南法制报第14版:法治服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