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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成功代理盗窃罪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并获得缓刑

发布日期:2015-01-21    作者:陈国平律师
案情介绍:
  2014年10月间,梁某在杭州市滨江区多家网吧共盗窃手机10余部,价值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拘留,在被拘留34天后,梁某家属通过介绍找到本律师,委托本律师介入本案。
案件处理经过: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先两次到看守所会见了潘某。根据梁某的陈述,本律师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构成盗窃罪无疑,但本案情节轻微,可争取到对其相当有利的结果。
  本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因家属委托本律师时已被拘留34天,本律师于接受委托第二日到公安部门申请取保候审时,被告知其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拘留到逮捕,至迟为37天,一旦逮捕则难以申请取保候审)。
  本律师并未放弃,向批准逮捕的滨江区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书》,本律师认为:本案情节轻微,数额不大,加之本案实行无前科劣迹,对其取保候审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嫌疑人的改造。
  滨江区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
案件处理结果:
  后在法院审理阶段,嫌疑人仍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经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盗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梁某表示满意。
律师提示:
  刑事拘留之初,是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一旦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则取保候审的难度则大大增加了。因此家属在得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应毫不犹豫地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依法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为后期争取缓刑或其它有利的结果创造前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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