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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申请离婚赔偿需要准备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5-03-04    作者:董作义律师
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20047月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本所由执业多年的专职律师所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曾服务于多家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和政府机构,作为法律顾问为企业、机关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下面就由我们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纪永成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在离婚诉讼中申请离婚赔偿需要准备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离婚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别的疑问的话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你电话:15242019816相信会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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