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发布日期:2015-04-02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甲乙)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乙丙丁)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甲乙丙丁戊)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相关案例:
1、这医生说:骨头多余扯来甩了
某市民黄女士说,自己在2008年12月3日晚上,骑电瓶车摔了一跤,把眼眶和手腕摔伤了。”黄女士来到位于苏坡桥附近的青羊区第九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当即进行了伤口包扎和止血等处理。“他们医院当时没有骨科,从外面请了个姓张的医生过来给我做的手术。”黄女士说,12月4日上午,医生经过检查后认定她手腕被摔成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于是,外面请来的张医生便对其手腕施以夹板手术,但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我现在眼眶仍然觉得疼,手腕当时是粉碎性骨折,现在连拳头都没法握拢了。” 医生发话多余骨头甩了没事
黄女士带上该医院当初拍的X光片,前往成都几家专业骨科医院找专家咨询。发现x光片上显示,手腕骨头间存在一个空隙。黄女手术时,其母看见还有一块骨头没安装好,问张医生怎么不安好,张医生说那块骨头是多余的,扯来甩了都没问题。“刚开始找张医生,还进行解释和理疗等,多找几次,他居然跑了。”
医院回应 担责需要医疗鉴定对黄女士的投诉,青羊区第九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主任贺红强表示:首先,青羊区第九人民医院是公立医院不是私人医院,取得了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资质;其次是现在整个医疗行业很混乱,鱼龙混杂,医院、医生之间也存在相互诋毁的事情;三是无论是成都或是北京、上海的知名医院,都存在医疗事故,不可能100%不出问题;四是如果患者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她可以通过权威的医疗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果认定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决不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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