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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被儿子打伤拦路筹药费 5元钱换5年刑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醉汉喝酒后受伤,竟持刀拦路打劫筹集医药费。2006年12月31日,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覃平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0岁的覃平华系该县卢峰镇茅坪村村民。2006年8月7日晚7时许,覃平华因喝醉酒被儿子打伤头部,由于无钱治疗,覃平华便持一把长砍刀和一把杀猪尖刀来到屋旁省道公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向司机要钱。当该县仲夏乡桐木坨村司机周本生驾驶一辆货车途经此地时,覃平华持刀将车拦停,向其要10元钱,并用刀逼着司机周本生,周本生抢刀时其右手腕被刺成轻伤。同车的何维德被迫给了覃平华5元钱。庭审中,覃平华辩称自己是喝醉酒后犯罪,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覃平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虽然覃平华是醉酒后犯罪,但醉酒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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