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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赌小丈夫16岁结婚19岁杀妻 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乡村血案 一死两重伤

  “杀人啦,快来人啊!”去年4月13日晚8时许,在澄迈县金江镇黄竹村一农户家里传来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人们纷纷跑向村民黄维秀的家中,只见黄维秀的老母亲76岁的刘老太手上流着血,怀里抱着浑身是血的孙女黄小妹在大叫着,而黄小妹的丈夫王锦武也倒在地上,血从肚子里不断地涌出,一楼睡房及大厅里到处是血,黄家人哭成一团,惊惶失措不知如何是好。闻讯赶回的黄维秀见状,让村民将女儿黄小妹抬出房间,准备将其送到医院时,却发现女儿已经没了呼吸,随后村民打110报警。

  凶手竟是自家女婿

  接到报案后,澄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麦吉松对案件高度重视,指示梁恩远副局长立即侦查,抓获疑凶。梁恩远副局长带着刑警大队民警及技术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王锦武伤势严重,而刘老太左前臂有四处伤痕,民警将伤者送到澄迈县人民医院抢救。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把带血的尖刀。经法医验尸鉴定,黄小妹身中7刀,其颈后左侧、左胸、左腋、左后背、右膝部等多处锐器伤,心脏被剌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随后调查得知,制造这起血腥惨案的就是黄维秀的女婿王锦武。王锦武持刀砍死妻子后,自己捅了肚子企图自杀。警方随后对正在医院抢救的王锦武实行监控。4月24 日,伤情稳定的王锦武被警方刑拘。在警方随后的审讯中,王锦武对其持刀杀死妻子黄小妹及捅伤刘老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奉子成婚

  年仅16岁当新郎

  王锦武为什么会亲手杀死自己年轻的妻子,而自己又要自杀呢?据警方调查,王锦武,现年20岁,无业,其妻子黄小妹20岁,两人是同乡,均住在金江镇黄竹村。王锦武与黄小妹在美亭中学读初中时就开始谈恋爱了,两人形影不离,感情很好。王锦武家境贫寒,而黄小妹家在黄竹镇是富户,加之两人年龄又小,黄小妹的母亲坚决反对黄小妹与王锦武交往,但黄小妹不听母亲的劝告,一直与王锦武偷偷保持联系。后来,黄小妹的母亲发现女儿的肚子大了起来,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怀孕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女儿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黄家被迫无奈,只能同意女儿的婚事。

  2002年9月,按当地农村风俗,王锦武与挺着大肚子的黄小妹举办婚礼。一个月后,黄小妹生下一个儿子。当时王锦武仅有16岁,而黄小妹只有17岁。因两人不到法定婚龄,没有领结婚证。

  夫妻反目

  妻子上法院闹“离婚”

  婚后,当了父亲的王锦武玩性不改,经常与朋友出去喝酒吃饭还夜不归宿。仅做新娘子一个月就有了小孩的黄小妹每天给孩子洗尿布喂奶很是辛苦,看到丈夫不顾家也不心疼自己,黄小妹心里非常不平衡。后来,王锦武发展到经常外出打麻将赌博,经常很晚回家,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都不起床,孩子只有黄小妹一人照顾,黄小妹对王锦武非常不满,为此两人经常吵架,王锦武还动手打黄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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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王锦武与黄小妹再一次争吵,忍无可忍的黄小妹搬回其父母家住,期间,王锦武多次来到丈母娘家叫黄小妹回家,黄小妹不肯回家,双方闹得很凶。一天晚上,在美亭的大街上,王锦武与黄小妹再次发生争吵,王锦武拖着黄小妹,声称把黄小妹拖到公路上让车压死,当时黄小妹已经昏迷。王锦武还大声对黄小妹说:“我是不怕死的,看我怎样搞你。”

  事后,黄小妹向澄迈县人民法院起诉分居。见黄小妹真要与自己“离婚”,王锦武非常恼火,多次去黄家逼黄小妹跟他回家,并殴打黄小妹。

  不满“离婚”

  杀死娇妻自杀未遂

  经调查查明,去年4月13日晚,王锦武在一朋友家喝完酒后,对朋友说他要去外家找黄小妹回家,随后来到黄小妹父母家。王锦武对黄小妹说要谈一谈,黄小妹及其奶奶刘老太与王锦武吵了几句,黄小妹转身走上二楼楼梯,王锦武气愤地冲上去抓黄小妹的衣领,不让其上楼。黄小妹的父亲黄维秀见状,上前按住王锦武的脖子将王锦武拉下楼梯,然后将王锦武往门外推。王锦武不走,坐在大厅的一张凳子上。黄维秀怕王锦武在家闹事,出门去找王锦武的叔叔。

  随后,黄小妹避开王锦武跑进祖母刘老太的睡房里闩住门。王锦武叫黄小妹出来把话讲清楚。但黄小妹没有理他。恼怒之下,王锦武从黄家的厨房处拿了一把尖刀,从窗口爬进刘老太的房内,朝黄小妹的胸背部等处乱剌,致黄小妹心脏被剌破裂,当即死亡。刘老太在阻拦时也被剌中手臂。杀害黄小妹后,王锦武即用尖刀捅剌自己的腹部自杀,经送医院抢救脱险。

  故意杀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锦武因琐事持尖刀猛剌被害人黄小妹的腹部等部位多刀后自杀未遂,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依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生育有一子,因此,本案可视为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所致,对被告人王锦武可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对被告律师提出本案有别于其他杀人案件,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是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澄迈县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王锦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新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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