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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夫妻财产约定

发布日期:2015-06-14    作者:110网律师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夫妻财产约定
   1、 一方或双方为公司股东。

   2、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
   3、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有贷款,甚至贷款也由父母归还。
   4、 双方感情不和分居。 
夫妻财产协议在什么时候签、该怎么签
   一般家庭,夫妻财产的约定随时签,内容随意定,双方签字后不做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忠诚协议”和“离婚协议”即一旦出轨就怎么怎么样,一旦离婚就怎么怎么样。该两类协议在实务中效力尚有争议,例如,净身出户,离婚后不得见子女,不得和某某人联系,等等均为无效条款。建议夫妻间不签类似协议,一方面存在效力问题,另一方面影响夫妻感情。
 
案例一
夫妻离婚后,一方分得另一方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导致股东间经营理念不一致,意见不统一,矛盾激化,最终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这种情况建议在婚前或成立公司时,即将股权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很有可能影响公司的发展,对其他合作伙伴不公平。

 
案例二

   Y先生和X女士准备结婚,双方家庭协商后,由Y先生父母出资150万用于购买一套房产,并登记在Y先生名下,X女士父母出资50万用于购买一辆汽车和房子的装修。几年后双方离婚,房子在增值,车子和装修在贬值,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房子为Y先生个人财产,X女士无权分割。这种情况建议,对于房子、车子、装修均由双方父母按比例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按比例共有或共同共有。另外,父母出资应保留出资凭证,最好能明确是赠与还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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