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5-1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二、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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