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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愿生二胎可以离婚吗?

发布日期:2015-12-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是否准许离婚的唯一标准。如果因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首先会作调解。如果在是否生育二孩问题上产生矛盾,但是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一般法院会驳回离婚诉请。具体内容由110网为您介绍。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知,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现实生活中的这类案件,有些法官会认为,夫妻双方在是否生育二孩问题上产生矛盾,但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更应考虑多年的感情基础以及现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完整家庭的需要。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双方应慎重考虑是否生育二胎,应相互忍让体谅并共同解决已经产生的矛盾,继续共同努力追求婚姻和家庭的幸福。

  当然,因夫妻一方不愿意生二胎而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法官也不是绝对的不判决离婚,只要达到判决离婚的情况,法官还是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当事人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要夫妻双方达到协议离婚的条件,就协议离婚的各方面达成共识,也是可以离婚的。无需通过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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