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锦“记者侵权案”索赔降为1元
发布日期:2008-07-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鸿富锦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该公司高层是在30日下午作出上述决定的。但还没有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一些具体手续尚未办理,要实现解封还有程序要走。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作出这个决定,是希望媒体不要将注意力放在赔偿金额上,而是关注事实本身。该公司提起诉讼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但现在公众关注的焦点似乎放在了诉讼金额上。
作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同样证实了这一点。他说,30日下午,鸿富锦公司有关人员曾与他进行了沟通,这是财产被冻结以来第一次“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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